為強化金融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,金管會昨天發布新修正「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」,明年一月起,銀行辦理台幣三萬元(含等值外幣)以上「跨境匯款」,須「確認客戶身分(KYC)」,但限臨時性交易;明年起若找未曾來往過的銀行匯款,且金額達三萬元,手續可能跟「開戶」一樣麻煩。
也就是說,一般民眾或公司法人,若找非開戶銀行或還沒建立業務往來關係的銀行辦「跨境匯款」,只要匯款金額達台幣三萬元,銀行就須確認客戶身分;若是一般民眾,須核對身分雙證件,若是公司行號,銀行須辨識到「實際受益人」,必要時,還要翻股東名冊。
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,新規定根據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(FATF)準則要點規定辦理,但只限「臨時性交易」。銀行公會為此特地上網宣傳,希望民眾和公司行號,最好找「有業務往來」的銀行匯款,以免徒增困擾。
此外,明年一月起,銀行也會針對現任或曾任「國外」政府或國際組織的PEPs(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),應採行強化洗錢防制措施。至於國內PEPs,金管會銀行局表示,也會在新修正的「洗錢防制法」中納入,銀行針對國內政治人物,也會有強化措施。
銀行業者表示,所謂採行「強化洗錢防制措施」,即每隔一段時間須定期檢視客戶最新財務情況、進行哪些金融交易等,銀行須做完整的「盡職調查」;尤其若又是PEPs又屬高風險者,銀行每年都須定期檢視客戶的最新情況。
銀行說,資料庫廠商會提供包括「政治人物、禁制名單、負面新聞」等定期更新的資料,銀行購買成本約數百萬元;舉例來說,曾經資助恐怖主義者,會被列入禁制名單。
金管會原先還規劃,自明年一月起,所有國銀須設防制洗錢專責單位及專責主管,但考量「大多數」國銀都還未建置,因此,這項規定將延自明年四月一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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